《寿湖南宗宪五首》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人生寿命的思考,以及对仁义和修身行道的追求。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寿湖南宗宪五首
欲寿人之情,而仁独也正。
有能用其力,尽性以致命。
公诚格物意,心静无不敬。
却笑彼谈仙,区区较功行。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人们追求长寿的渴望,同时突出了仁义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如果能够用尽全力,将个人的天性付诸行动,追求仁义道德,那么人生将具有更深远的意义。作者强调公正和尊重一切事物的态度,以及保持内心平静和敬畏之心。最后,作者嘲笑那些只追求神仙和超凡境界的人,认为真正有价值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实际行动,而不是空谈功名。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作者通过对寿命追求和仁义道德的关联进行探讨,展现了他对于人生意义的深刻思考和追求。诗中的"欲寿人之情"表达了人们对长寿的渴望,而"仁独也正"则强调了仁义对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性。
接下来,作者提出了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即"有能用其力,尽性以致命"。这句话表明作者认为,通过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力,将自身的天性付诸实际行动,才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目标。
诗的后半部分,作者强调了公正和敬畏之心的重要性。"公诚格物意,心静无不敬"表达了作者对待事物的态度,他认为要真诚地对待一切事物,并保持内心的平静和敬畏之心。
最后两句"却笑彼谈仙,区区较功行"呈现了作者对那些只空谈超凡境界而不实际行动的人的嘲笑。作者认为,真正有价值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扎实地行动,而不是只停留在空洞的言辞和追求功名。
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明确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展示了作者对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的思考,以及他对于真正实践和行动的重视。
“尽性以致命”出自宋代廖行之的《寿湖南宗宪五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jìn xìng yǐ zhì mìng,诗句平仄:仄仄仄仄仄。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