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旱三首》是宋代诗人曾几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邦人奉教条,久不知肉味。
潭龙不能神,土偶安足恃。
应真住兰若,云雨可立致。
胡不迎之来,明明有前事。
诗意: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旱灾的现象,表达了对当时政府和社会状况的关切和批评。诗中暗喻着邦国的统治者们奉行教条,追求虚名而忽视了百姓的疾苦。人们长期以来饱受旱灾之苦,已经久久未能尝到丰收的喜悦,仿佛久违了肉食的滋味。诗中还提到了虔诚祈祷的潭龙神和无能为力的土偶,暗示了邦国的统治者们无法神奇般地解决问题,而百姓只能安慰自己依靠土偶的力量。
然而,诗中也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诗人呼吁邦国的统治者们应该真心实意地去住在兰若之地(指佛教中的净土),通过真正的悟道和修行,才能带来云雨滋润,恢复生机。最后,诗人呼吁邦国的统治者们为了国家和百姓的前途,迎接这个改变的机会,因为这个机会是明明已经存在的。
赏析:
《咏旱三首》以隐喻和象征的手法,表达了诗人对当时政治和社会现状的不满和担忧。诗中的旱灾被用来隐喻邦国的困境和百姓的疾苦,而潭龙和土偶则象征了统治者的无能和虚假的权力。诗人通过这些象征意象,暗示了改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诗人最后呼吁统治者们应该真心修行,追求真正的智慧和解脱,以实现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福祉。这种呼吁体现了诗人对于政治和社会变革的期望,同时也反映了他对佛教教义的崇尚和信仰。
整体而言,这首诗词通过隐喻和象征的手法,以批判的视角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弊端,并呼吁统治者们改变现状,追求真正的善治和人民的福祉。同时,诗中也体现了诗人对佛教信仰的倾慕和对真理的追求。
“明明有前事”出自宋代曾几的《咏旱三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míng míng yǒu qián shì,诗句平仄:平平仄平仄。
曾几(1085--1166)中国南宋诗人。字吉甫,自号茶山居士。其先赣州(今江西赣县)人,徙居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历任江西、浙西提刑、秘书少监、礼部侍郎。曾几学识渊博,勤于政事。他的学生陆游替他作《墓志铭》,称他“治经学道之余,发于文章,雅正纯粹,而诗尤工。”后人将其列入江西诗派。其诗多属抒情遣兴、唱酬题赠之作,闲雅清淡。五、七言律诗讲究对仗自然,气韵疏畅。古体如《赠空上人》,近体诗如《南山除夜》等,均见功力。所著《易释象》及文集已佚。《四库全书》有《茶山集》8卷,辑自《永乐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