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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感觉农村好多地方不允许建蔬菜塑料大棚?

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ssss   标签:大棚 蔬菜 农业 也是 规定 点击:2
内容提要:有此规定也不稀奇,谁知某地领导会怎么想呢?万一规定不准搞,那就不能搞了,老百姓还能咋滴? 只要农民能多挣些钱,就该放开了土地使用权!想咋整就咋整!地方政府少管才对!无为而治吧!!! 这觉对是胡来的,建设种植蔬菜的塑料大棚它也是属于

为什么感觉农村好多地方不允许建蔬菜塑料大棚?,第1张

有此规定也不稀奇,谁知某地领导会怎么想呢?万一规定不准搞,那就不能搞了,老百姓还能咋滴?

只要农民能多挣些钱,就该放开了土地使用权!想咋整就咋整!地方政府少管才对!无为而治吧!!!

这觉对是胡来的,建设种植蔬菜的塑料大棚它也是属于农业生产的一种,并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蔬菜生产也是农业生产的一部分,而如今建设这样传统的蔬菜种植塑料大棚不需要向任何部门申请的。

不过在整个蔬菜大棚建设的问题中,确实有一种大棚不能随便建设。也就是连栋温室,它建设是需要进行备案的。因为这个连栋温室的建设过程中,会基础施工,会对于耕地进行破坏。还有这个连栋温室的建设一般都是属于比较大的工程,其中会涉及到整个园区的道路硬化的问题。这一点的因素,在建设的时候必须通过相关的申请可以可以建设。

而普通的蔬菜种植大棚而言,以春秋大棚和日光温室为例,也是菜农最常用的。这样的蔬菜大棚在建设的时候,可以说是随便建设的。不需要向任何部门申请或者报备的,可自由进行建设的。

如果在农村出现不允许建设蔬菜大棚的情况,这觉得是违法的。因为传统的蔬菜塑料大棚在建设的时候,可以使用任何土地,其中包含永久性基本农田。因为蔬菜大棚种植的蔬菜也是农业生产的一部分,这并不与包含18亿耕地红线政策想抵触。蔬菜也是零食的一种,人也不能只吃大米和面粉把,并且这蔬菜也是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也可以理解为,谁不让建设蔬菜大棚,他就不吃蔬菜吗?难道蔬菜是大风吹来的吗?摸着自己的良心是不是长的正。

种蔬菜大棚开发商不好开发

根本就没有这个规定

蔬菜塑料大棚的建设肯定是因地制宜的。

1最好是集体大规模种植。这样,能够形成特色产业带动经济发展,比如有的村家家户户种西红柿,一年3茬,形成了品牌,有一定影响力,不愁卖。如果只有几户种植,蔬菜销路很有可能收到限制,运输成本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偏弱,容易形成买方市场,相应的经济效益就较低,连续盈利的可能性较小。

2塑料污染治理的需要。目前,国家对塑料污染治理非常重视,塑料薄膜的使用、生产已经开始逐步的限制直至禁止,相应的塑料大棚的建设中大量使用塑料讲会受到限制。

3保持粮食产量稳定的需要。我国粮食产量虽然连年保持稳定,但耕地的减少甚至大量抛荒是众所周知的事。建设塑料大棚经济效益比种粮食高的多,如果不合理引导,容易引起耕地不种粮食种蔬菜的潮流,造成多方受损

没听说不让建,闲着没种的多的是,

不种地的人规定不能建,种地的人便不能建了。

基本农田,肯定不容许

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大力拆除“大棚房”。截至今年3月,全国共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有八成完成整改。很多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出现的“大棚房”都被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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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这里面提到了别墅、休闲度假、商品住宅、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可见在大棚里建房、住人是重点整治的。

但是后来整治过程中难免出现“一刀切”的现象,一些主要做农事生产、配有一定休闲设施的大棚也列入了整治对象。

首先,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用地不允许非农经营,只要是在农地上,除了规定的农业生产,任何形式都不行。“大棚房”本身是违法的,性质已经定了,国家也是出于遏制农用地非农化、从保护耕地的角度去治理的。

休闲农业使用非农用建设用地,例如要建设餐饮接待场地,有一个解——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中央为了支持休闲农业,明确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可以用于发展休闲农业。另外,还有一个“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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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些不会拆

现在“大棚房”拆除主要是针对基本农田的,因为国家明确提出在基本农田不能从事非农业活动。这样一来,各地也都开始加紧对农业设施的拆除工作。

但是,这并不代表基本农田上不能建大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至于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虽然设施农业不能占用基本永久农田,但实际上国家只规定那些用钢架结构的PC板、玻璃的属于设施农业。

所以,下面五种情况的蔬菜大棚,不用担心被拆。

1大棚属塑料薄膜搭建的

现在政府对大棚的支持补贴也都是棚膜设施,只要在基本农田上使用塑料薄膜搭建的大棚,就是合法行为,当然也不能使用钢架结构搭建。

2没有破坏土地层

很多农民建设大棚之后,都会在内部进行改造,对土地进行挖掘,这样一来自然会导致土地的破坏。所以说在建造大棚的时候,也不能破坏内部的土地。

一般情况下,大棚还会起到对土壤肥力的保护,这样一来自然也不会被拆除。

3耳房面积不超标

现在很多地方的大棚之所以被拆除,还是因为耳房的面积已经超过了相应的标准。毕竟各地对耳房的使用都会有明确的要求,如建造面积、使用用途等。

所以一定要保证耳房建设符合当地的标准,也不能用作非农业用途,那就不会拆除。

4不硬化路面

就算你的大棚再符合规定,但只要硬化路面,那就是破坏土地,还怎么种植蔬菜?同时过道的路面也有规定,不能超过06米,不然就会拆除。

5不从事非农业活动

很多城郊的农村都会利用大棚建造各种商业 娱乐 设施,比如民宿、台球室、餐饮等,同时也有一些人建设仓库。这些都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不仅要拆除,还要罚款。

只要保证在基本农田里从事蔬菜的种植,那就不用担心违规拆除情况。

3

“大棚房”被拆,有补偿吗?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按照整治规定,这三种“大棚房”是肯定会被拆除还原的:(1)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2)在农业园区内或耕地上建的私人住房;(3)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

因此提醒大家,尽量避免以上三类“大棚房”的建设,否则花钱建了没补偿也是白搭。

4

休闲农庄如何避免此类问题

(1)遵守政策。 要谨记:设施农用地并非“法外之地”。

(2)选址时一定不要流转基本农田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可以选择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

(3)使用四荒地和国家政策支持的土地。

国家相关文件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4)租赁或接收别人亏损的农庄,进行改造和运营。

已经建好的农庄,水电路、厕所、停车场、餐厅、住宿、手续等等都很齐全,很适合盘过来进行改造,这样省时、省钱、省手续,但是一定要注意流转期限。

(5)在成型的、经营好的景区,包一块地方经营。

做农庄要学会借势,很多景区不仅配套成熟,人流量还多,在这样的地方包一块地发展休闲农业,还是比较顺利的。在合作时也要注意您所租赁的位置,土地手续是否齐全、土地性质是啥,以免出现问题时受牵连。

中农金旺(北京)农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是中国农业大学直属股份制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年初,是专业从事现代农业综合解决方案的高 科技 公司。公司是中国农业大学 科技 园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农业 科技 园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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