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国家补贴如何申请
省级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每县申报个数等内容。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通知下达后可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级上报合作社名单。
二、合作社申报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有效地为成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100户。
三、怎么成功申请项目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筛选适宜项目。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要按照项目通知要求,准时呈报给对口的部门。
5、做好政府关系。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规范运作不可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如果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的公司,是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免征了那附加税也是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以下的农资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生产销售的各种农膜。
二、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
三、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十六条一款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中文名免税农产品解释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范围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5、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6、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十六条一款
自产的农业产品和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例如种植的各类粮食作物(如小麦、稻谷、玉米等)、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业产品指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不在免税范围内。
销售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条:
1、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
5、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7、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中文名免税农产品解释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范围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五)、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
(六)、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增值税,是可以13%抵扣进项税,其中包含的运费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运费抵扣的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1、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的形式实现从农业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的一种经济活动。
2、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的产品;狭义的农产品,仅包括种植业的产品,诸如: 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产品。
农产品流通意义:
1、实现农产品的价值,为农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条件
2、满足城乡人民的农产品需要
3、调节产销矛盾,导向农业生产
4、维持农业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产品供需关系
5、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农产品损耗
参考链接:农产品流通_
现在很多农村也逐渐找到了脱贫的道路,很多农家的农产品也走向了市场,国家为了保护和扶持农民,对于很多农产品都是进行免税的,作为农户可以进行了解,那么,农产品哪些可以免税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农产品哪些可以免税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增值税,是可以13%抵扣进项税,其中包含的运费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运费抵扣的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7%。
二、豆芽是农产品还是食品
是农产品也是食品,两者不冲突的。
豆芽,又名巧芽、豆芽菜、如意菜、掐菜、银芽、银针、银苗、芽心、大豆芽、清水豆芽。豆芽也称芽苗菜,是各种谷类、豆类、树类的种子培育出可以食用的“芽菜”,也称“活体蔬菜”。上火爆的芽苗菜有:香椿芽苗菜、荞麦芽苗菜、苜蓿芽苗菜、花椒芽苗菜、绿色黑豆芽苗菜、相思豆芽苗菜、葵花籽芽苗菜、萝卜芽苗菜、龙须豆芽苗菜、花生芽苗菜、蚕豆芽苗菜等三十多个品种。
三、农产品有哪些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
(一)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花卉、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七)粮油作物。是指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八)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
1、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
2、牲畜、禽、兽毛,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
3、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
4、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
5、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
6、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九)水产品
1、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2、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
3、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
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十)林业产品
1、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
2、原竹。是指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
3、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
4、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十一)其他植物
1、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
2、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
3、柳条、席草、蔺草;
4、其他植物。
(十二)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