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种植大棚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
但是从经营的规模,品牌化,产出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建议你考虑一下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或者公司营业执照。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相关信息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营业执照
农村耕种用地建大棚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具体申请手续如下:
1、申请表:建大棚之前一定要进行事先的申请,并将申请表上的内容填写完整。
2、规划图:申请者需准备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主要是为了确定土地的用途属性是否符合建设要求。若土地占用了基本农田,则就不符合申请要求。
3、建造方案:将建造的结构图准备好,并附带详细的建造方案,便于上级部门进行审查。
4、用地协议:要和村集体以及镇级部门签订着用地协议,若土地是流转而得来的,也要准备流转合同。
5、位置图:需要将建大棚的实际位置标注出来,同时占地面积和用途也要进行标注。以上这些资料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像镇级部门报备申请,然后镇级部门会对申请者的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交由县级部门进行审批。
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不需要申请和审批的
如果是以种植为主的大棚一般是建立在农田的基础之上,只要种植的农作物没有违反农田的基本要求就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在耕地盖大棚培养多肉植物属设施农用地,用地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后,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乡镇政府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在耕地盖大棚种蔬菜属设施农用地,用地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后,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乡镇政府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所以说,如果是建造手续合法的种植大棚还是可以,但是万万不可利用大棚结构将农业生产用地改造成居住生活用地,这可是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哦。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不需要申请和审批的
如果是以种植为主的大棚一般是建立在农田的基础之上,只要种植的农作物没有违反农田的基本要求就行。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在耕地盖大棚培养多肉植物属设施农用地,用地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后,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乡镇政府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在耕地盖大棚种蔬菜属设施农用地,用地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后,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乡镇政府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所以说,如果是建造手续合法的种植大棚还是可以,但是万万不可利用大棚结构将农业生产用地改造成居住生活用地,这可是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哦。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大棚工厂化高密度路遇养殖,当然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批,因为他签证了,一定的环保问题和土地使用问题。
在大棚内采用工厂化、高密度的方式来养殖鲈鱼具有良好的收益,但是前期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来购买能够保证鲈鱼正常生长的设备,比如水泵、臭氧机、制氧机、空气源热泵机、微粒机等,因此建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养殖。
之于小型工厂化循环水养鱼成本,工厂化循环水养鱼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问题!据了解,一般8-10亩地建设1个养鱼槽,每个养鱼槽需要投入约8-10万元,此外还有基础设施和养殖设备进行完善需要大约25-30万元,主要设施包括鱼池、沉淀截留池、网状滤料过滤池、生物移动床、调节池及回水增氧管等,许多设施为公用,因此养鱼槽越多则会越划算。
一、小型工厂化循环水养鱼成本
通常每8-10亩地可以建设1个养鱼槽,而3个养鱼槽则需要24-30亩地,每个养鱼槽的资金投入大约在8-10万元,另外基础设施和养殖设备进行完善需要大约25-30万元,主要有鱼池、沉淀截留池、网状滤料过滤池、生物移动床、调节池及回水增氧管等,但很多的设施和设备是共用的,因此养鱼槽越多越划算。
二、工厂化循环水养鱼现状和发展趋势
1、现状:目前我国工厂化养鱼处于起步时期,其科研技术和配套设施等尚不完善,另外我国水质净化技术还比较落后,养殖密度小,饵料系数高,也频频发生病害,近年只有天津市现代渔业技术工程中心可以作为代表,其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可以进行高密度的养殖生产。
2、发展趋势: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人类不便的主题,要做到清洁、安全、健康、高效的水产养殖业,目前工厂化养鱼收到国内外许多专家及学者的关注,随着世界不断城镇化、工业化、土地资源不断减少、水资源日益短缺等,工厂化养鱼这种环保无害的方式必然是未来养殖的一种发展趋势。
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具体程序: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鱼塘是指捕鱼或养鱼的地方,特指鱼围塘的内部间格或圈住鱼的围网。一般理想的池塘,要求面积较大,池水较深,光照充分,水源畅通,水质肥沃,交通方便,以利于鱼类的生长和产量的提高,并利于生产管理。国家规定基本农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改变用途的。除非是荒地或者当地有搞养殖业的政策。如果批准你开挖了,挖到煤必须向矿产资源部门汇报,这些资源是国家的。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同意,签订承包合同,到县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登记备案。因为很可能涉及到改变土地用途。务必手续齐全。否则出了问题就不好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需要取得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基本农田里能否建造蔬菜大棚,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一、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0条均有明确规定,蔬菜生产基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因此,蔬菜种植可以使用基本农田。
二、设施农业用地应严格规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在对设施农业规制方面,国土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因此,蔬菜大棚、温室或看护房,若属于设施农业,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扩展资料: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 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 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 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 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办养殖证的养殖企业或个人需先填写申请表,提供与养殖规模适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建设方案、承包合同或者用地证明等。经当地乡村同意后,报县农业局汇同环保、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再进行办理。
河道养鱼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水产养殖许可证:水产养殖许可证是开展水产养殖活动需要的基本证件。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水产养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批后才能获得许可证。
2、缴纳相关费用:开展河道养鱼还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如水产养殖管理费、渔业资源补偿费等费用。
3、签订使用河道协议:在养殖前,需要与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签订使用河道协议,明确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和数量、养殖期限、养殖规范等内容。
4、定期检查和监测:在养殖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保证养殖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河道养鱼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表: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基本信息、养殖种类和数量、养殖期限等内容。
2、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或单位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3、水产养殖许可证:水产养殖许可证是开展水产养殖活动的必要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水产养殖许可证。
4、缴费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缴纳相关费用的证明,如水产养殖管理费、渔业资源补偿费等费用。
5、河道使用协议:申请人需要与当地河道管理部门签订使用河道协议,明确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和数量、养殖期限、养殖规范等内容。
6、养殖规划: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养殖规划,包括养殖种类和数量、养殖设施、养殖方式、饲料配方等内容。
7、水质检测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保证养殖水域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河道养鱼管理规定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人在申请前需了解当地的管理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以便顺利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