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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吃馒头和大葱好吗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ssss   标签:大葱 山东 山东人 婆婆 儿媳妇 点击:1
内容提要:馒头是好东西,比南方大米强N倍。大葱大蒜都是好东西,山东人吃东西讲究营养和健康,吃大蒜就是为了杀菌,生吃大葱是为了维生素,山东人吃的东西很杂很多样化,又喜欢运动或者体力劳动,所以身体条件普遍较好是真的。人以群分,就是圈子的差异。 不同圈子的

喜欢吃馒头和大葱好吗,第1张

馒头是好东西,比南方大米强N倍。大葱大蒜都是好东西,山东人吃东西讲究营养和健康,吃大蒜就是为了杀菌,生吃大葱是为了维生素,山东人吃的东西很杂很多样化,又喜欢运动或者体力劳动,所以身体条件普遍较好是真的。

人以群分,就是圈子的差异。

不同圈子的人所接受的教育、经济实力、消费观念、家庭环境都是完全不同的。

城里的女孩子和农村的男孩有真爱吗?

程莉莎和郭晓冬会告诉你答案。

2007年,郭晓冬和程莉莎在山东临沂老家举办婚礼,现场有近百人参加观礼,都是方圆百里的村民们。

对于妻子能够回到老家举办婚礼,郭晓冬内心是感激,同时也有愧疚。毕竟 娱乐 圈的女明星清一色都是国外小岛举办婚礼。

郭晓冬特意提前三天回老家,为妻子程莉莎亲自动手在墙壁上布置了玫瑰花。之所以选择在老家举办婚礼,郭晓冬是为了圆过世的父亲的梦,也想让村民们见证到他的幸福。

作为湖北中产阶层出生的独生女,程莉莎就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公务员,从小就给予她最好的生活。

直到程莉莎嫁人生子,父母依然是她最坚实的后盾。只要她一开口,父母就会坐飞机来帮忙带外孙,女儿一回家,他们就会回老家。

正是父母的无私奉献,让程莉莎养成了自信、优雅、从容的性格。

嫁给郭晓冬之前,程莉莎是女一号,还和杜淳合作过。为了郭晓冬,她放弃了演员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家庭生活。程莉莎婚前就已经规划好了未来,她要让郭晓冬习惯依赖她。

郭晓冬基本都没有带过钥匙,每一次坐飞机回家,不管多晚程莉莎都会去接他。

程莉莎多次公开谈及婆婆是一个开明的老人,育有2个儿子都非常能干孝顺。哥哥郭晓峰也是一个演员。

虽然是乡下婆婆,她一直都非常开明,每一次儿子和儿媳有矛盾,她都让儿子听儿媳妇的话。

郭晓冬带着妻子程莉莎回老家了,两人穿着同款情侣大衣,骑着自行车,违和感太强了。

城里人误入乡下的画风。

郭晓冬骑自行车载着妻子程莉莎,突然车头不听使唤,程莉莎的手被车头夹住了。程莉莎又开始作了,直男老公也不懂得哄妻子。

最后以奖励2个大馒头结尾了。

请注意看,程莉莎的穿搭。程莉莎身穿驼色大衣,搭配红色长纱裙。这些都不是重点,亮点是在她的围巾上。

程莉莎戴的是名牌围巾,价格要8000元左右。戴着名牌围巾回乡下,是不是太高调了呢?

和程莉莎的名牌围巾相比,婆家的居住老旧的环境成为了很讽刺的对比。

郭晓冬的父亲过世之后,母亲一个人在乡下独居。她住的房子也公开了,这是一个老旧拥挤的平房,连窗户都是木头的,一看就是年代久远,而且非常破旧了。

除了窗户之外,大门也非常老旧,连包饺子用的小圆桌都发黑了。院子里还摆放着老旧的自行车和花生。一看就是地道的农民。

到了客厅,墙壁上密密麻麻贴着一大圈的照片,这就是独居老人的真实写照。

郭晓冬和哥哥郭晓峰如今都过上了好的生活,妻子随便戴的围巾都要8000元,为什么不给母亲盖豪华的房子?

原因很简单,母亲是一个勤俭持家的长辈,过惯了苦日子。

郭晓冬也曾让母亲来到北京同住,妈妈却始终不肯去大城市享福。

程莉莎还是湖北姑娘,从小家境优越,她没有受过任何的苦头。

山东大葱,这是郭晓冬从小吃到大的东西。在他的生长底色中,大葱就是他饭桌上的灵魂。如果饭桌上少了大葱,就感觉这顿饭没有了灵魂。

吃个饺子,都要搭配大蒜。这就是郭晓冬的生活。

郭晓冬回到老家倍感亲切,立刻拿着煎饼、大葱和大蒜准备开吃。程莉莎非常嫌弃,还不让老公靠近。

程莉莎也非常娇气,到了婆婆家做客,当面嫌弃吃大葱,不让婆婆在饺子馅里放大葱。

来看看婆婆如何反应?

程莉莎的作,和婆婆的态度成为了强烈的对比。

郭晓冬母亲是一个没文化的山东婆婆,却有着大格局和通透的一面。

6个细节看出来她很开明。其一,看到儿媳妇来了,她立刻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跑过去迎接儿媳妇。请注意一个细节,她并没有挽儿媳妇的手,她也担心自己手脏被儿媳妇嫌弃。

其二,儿媳妇不愿意吃大葱,在调好的馅料中,婆婆一点点把大葱挑出来。

其三,婆婆为了儿媳妇,还特意用干净的红色的毯子铺在沙发上,让儿媳妇能坐得舒心。

其四,看到儿媳妇程莉莎嫌弃儿子吃煎饼大葱,她立刻让儿子出去,和儿媳妇站在同一个战线。

其五,婆婆特意为儿媳妇准备了新的筷子。郭晓冬的母亲用的是白色的,只有程莉莎是新的。可见,平时程莉莎应该是有一点嫌弃农村和洁癖的。

其6,婆婆宁愿一个人独居在简陋的乡下,不愿意去儿子宽敞豪华的家,她是不想让儿子难做。她懂得儿子成家了,要得体的退出。

相比之下陈松伶的婆婆,程莉莎的婆婆真的很圈粉。陈松伶的婆婆明知道儿媳妇不愿意用大蒜配面包吃,她非要强迫儿媳妇吃。美名其曰要融入婆家。

陈松伶的婆婆却不知道儿子张铎在和陈松伶领证之后,一出门就立刻撕毁了结婚证。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会离婚。

张铎眼眶泛红跪地对着陈松伶唱着那首《我只在乎你》: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任时光匆匆,我只在乎你。正如歌词所唱,这一份情只属于他们,也只有他们自己懂得,这一刻瞬间都停止了。

张铎并没有嫌弃妻子不会生育,反而很感激妻子的包容。他要和陈松伶白头偕老。

相比陈松伶,程莉莎要幸福太多,她和郭晓冬育有一个11岁大的儿子。

婚姻生活幸福,没有大矛盾。

娇气又体贴的程莉莎、不解风情又木讷的直男老公郭晓冬,再加上朴实无华的婆婆。

老公和婆婆,这是独属于程莉莎的双倍的幸福。

好的婚姻,需要婆婆优雅的退出。

看到程莉莎和陈松伶的婚姻后,才发现被婆婆宠爱的媳妇才是最幸福的。

不知不觉,好像大家对山东人都产生了一个喜欢生吃大葱的饮食印象,可能部分网友连熟的大葱都吃不下,就更别说生大葱了。小葱和大葱也有区别,小葱可以用来提香,但大葱的味道更重一些,一般用小葱来代替就可以了。其实山东人喜欢生吃大葱也是有一段历史渊源在的,毕竟一个人的口味比较独特可能是个例,但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口味那就要从源头开始推断原因了。下面就为大家简答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提起煎饼卷大葱,大家想到什么?对的,山东人!那么问题来了,山东人到底煎饼重要还是大葱重要?山东人会一致告诉你:大葱!那山东人为何那么喜欢吃大葱?

很久很久以前,山东人与大葱就结成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一个地方,要对一个事物情有独钟,那首要条件必然在于:这个事物必然在当地历史悠久,并且牢牢掌握了人心。大葱对山东人,就是这样的。

其实,大葱的原产地并不在山东。战国时期齐国名著《管子》中的记载:桓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布之天下。意思是,齐桓公五年,大致相当于公元前681年,齐国征讨山戎时得到了大葱。

你问我山戎在哪里?在中国西部以及相邻的中亚地区啊,还记得高中历史顺口溜:南蛮西戎北狄东夷么?也就是说,三千年前,以山戎为红娘,山东人与大葱的革命友谊刚刚开始。

那么,山东人与大葱的革命友谊如何进入蜜月期的呢?在地大物博的华夏,山东人为何偏偏和大葱王八看绿豆,一拍即合的呢?

在这三千年里的大部分时间内,物资都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丰富。地大物博这个概念,在中国,可能只适用于江南,正如清·李宝嘉在《官场现形记》写到的:又因江南地大物博,差使很多,大非别省可比。

然而,对其它地方,直到北魏时期,也就是《齐民要术》成书时,人们可食用的蔬菜也不过几十余种。对的,只有这么多种。你若不信,敲敲《齐民要术》作者的棺材板,问问贾思勰。

物资不丰富,自然不会眼花缭乱,避免了现代人的选择困难症。在这一眼可见的食材秀女中,大葱凭借着它极强的生命力和繁殖力,迅速让齐国人(今山东人)以及非齐国人为它留灯为它疯狂打CALL。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称大葱为菜伯、和事佬、鹿胎等。其中的和事佬一称,指的是中国菜的烹调之事,无论生食熟食,虽用量不多,但有其味则特佳。这可是得到了神医的钦定称赞啊。宋代诗人陆游也曾写了诗一首赞誉大葱: 瓦盆麦饭伴邻节,黄菌青蒜放筋空,一事尚非贫贱分,笔羹僧肺大官葱。要知道,陆游可不是山东人,都为大葱作诗爆灯了,将大葱布之天下的山东人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说到大葱,怎么能不提鲁菜

山东的美食最出名的莫过于鲁菜了。鲁菜清香、鲜嫩、味纯,。张起钧在《烹调原理》里提到山东菜: 大方高贵而不小家气,堂堂正正而不走偏锋,它是普遍的水准高,而不是以一两样或偏颇之味来号召,这可以说是中国菜的典型了。嗯,这不走偏锋的鲁菜,最少不了的就是葱了,尤其烹饪海鲜时,大葱有特殊辛辣味,可解腥调味,以浓郁的葱香遮盖杂味。

我们拿经典的鲁菜葱烧海参来看看。原料是100克的海参和200克的葱!再加25克葱油!据说山东刺参最适合烧、扒等烹调技法,但由于海参没有显著的滋味,所以得与葱牵牵手,突出浓郁口感。

等等,说好的葱烧海参呢?不是海参面上洒点葱花花吗?

当然不是!彪悍的山东人喜欢的是大葱不是小葱啊。这两者啥区别?

《齐民要术》记载,葱有冬春二种,有胡葱、木葱、山葱。二月别小葱,六月别大葱,夏葱曰小,冬葱曰大。

没看懂什么区别?呃,好吧,说人话。

老舍先生对此进行过绝妙比喻:山东大葱像运动员不能看脸,要看腿,大葱起码三尺来长;而小葱呢,是用葱尖比美人手指的。

请看图:

(大葱)

(小葱)

上面两图纯属玩笑。

大葱与小葱的一般大小差别如下图:

但是和人差不多高的大葱也并不是用来调皮的。比如山东章丘的大葱,大家来体会一下:

估摸南方只有派出蟑螂去与之一战了。山东人是深深为他们葱大而自豪的,比如章丘,每年都会有激烈的葱王大比拼,还有大葱文化节。

山东水土乃大葱的爱

在今天,山东依然是产葱大省,毕竟山东所处的北温带,正是葱属植物最适宜生长的地带。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统计显示,在全国主要大葱种植省份中,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是大葱亩产量最高的省份,而在种植面积方面,粮食大省河南是种植大葱面积最多的省份,紧接着就是山东省和河北省。

地理位置造成了山东对葱的偏爱。北方地处温带,冬季寒冷而漫长,无霜期短,时鲜蔬菜品种与数量都远不如南方丰盛,尤其到了冬天,可供食用的蔬菜种类更少,生命力可以与蟑螂一战的大葱自然脱颖而出。

此外,北方天气干燥,易出汗,人常会感觉口无味,体无力,因此菜肴多味浓且咸。重口味的饮食习惯下,大葱成为了必备品。

而且,喜欢喝酒的山东人在酒后来上一盘大葱蘸酱,大葱蘸酱,越吃越壮,即清口又解酒,何乐而不为呢?不然真要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吗?估摸你上不到梁山,而是上警察局喝茶了。

在山东的许多饭店里,大葱蘸酱都是必备的菜品。

山东人,带着大葱向前奔

我们再来看一下一个悖论,这个悖论的答案也让山东人带着大葱向前奔。

我们知道,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其创始人孔子就是山东人。那么,如此礼义廉耻的山东,怎么就频繁地出现起义呢?比如大名鼎鼎的梁山泊好汉。

呃,因为穷啊。山东汉子们不要打我。

穷则思变。变,一来是造反,二来就是迁移寻求存活。当然,大多数山东人在面临天灾人祸的时候,是选择的第二种。

可是,倒霉催的的山东人,天灾还真是对他们不离不弃,一个不留神,留神也不管事的靠天吃饭情况下,山东农民被动陷入歉收和贫困的次数,可以竞争最多灾多难农民兄弟前五甲。

据浪潮工作室的资料统计:道光三年(1823年)到宣统三年(1911年)的90年间,直鲁豫三省(今天河北、山东、河南省)受灾数竟然达到了7400多县次,直鲁两省67万多个村庄次。

新中国成立以后,山东依然逃不过此厄运。在1957年7月,山东连降暴雨,大部分地区瞬成泽国。这次暴雨造成281万人口受灾,缺粮户在60%以上。到了秋季,山东大部分地区又遭到了严重旱灾。先涝后旱,使山东农业遭到重创。随后进行的大跃进运动,大批劳动力被抽调搞各种运动,致使1958年秋季成片的庄稼无人收获,再加上对粮食实行高征购政策,造成粮食严重不足。发生在山东的饥荒成了当时闻名全国的严重事件。

天灾人祸迫使数百万的山东人民带背井离乡。逃难的时候,携带越轻便的食物越好。所以大葱成了许多人家离乡背井时所携带的干粮。所以,当山东人扎根外地时,外地人发现这一伙风风火火闯九州的人怎么都带着大葱?自然而然,山东人爱吃葱的印象也就由此不断被确立。

没有天灾人活的时候,山东人民也是喜欢大葱的。在山东民间,有面酱加大葱,撑得肚皮紧绷绷之说。毕竟,田间劳作容易大量流失汗液,又易饿,一个面饼卷大葱,沾点酱,又节约吃饭时间来多耕作一点,又美味营养,何乐而不为?

所有山东人都喜欢大葱吗?

当然,就像不是所有川菜都有辣味一样,也不是所有山东地区都爱大葱。比如胶东地区。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和内陆地区不同,胶东地区的百姓饮食崇尚原味,以海味菜品为主,偏重清淡。由此看来,也不是山东所有地区都对葱蒜爱得深沉。

另外,多啰嗦一句,山东的十七个地级市,常吃煎饼的,主要在鲁中、鲁南地区,几乎只占山东省的1/3,并不是所有山东地区都会吃。

要想知道山东人对大葱的爱,还是亲自去山东走一走吧。

吃:大葱大蒜我们都经常吃的,调味比较好。主要以面食为主:馒头、面条什么的。

特点:大气。义气。稍微好斗点。额,有口头语 习惯。

住房:瓦房有、楼房也有呗。。坐北朝南,都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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