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有苗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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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有苗族吗,第1张

海南有苗族吗
导读:  有的  苗族是海南岛的世居民族之一。现有人口6万余人,居海南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第二位。苗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海南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中的瑶语支。全岛苗族语言统一,没有方言差异。海南苗族自称“金门”或“金第门”,“苗”是他

  有的

  苗族是海南岛的世居民族之一。现有人口6万余人,居海南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第二位。苗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海南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中的瑶语支。全岛苗族语言统一,没有方言差异。海南苗族自称“金门”或“金第门”,“苗”是他称。

  苗族迁移海南岛始于明嘉靖至万历年间,从广西等地作为兵士被朝廷征调到海南,撤防后一些苗族士兵落籍海南,也有一部分因谋生而移居海南岛,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

  海南苗族主要分布在海南岛的中南部山区,以农耕和种植业为主,也有走向市场,从事商业的苗族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海南苗族没有固定的居住点,他们在深山密林中,过着“一年一砍山,几年一搬家”迁徙不定的游猎生活。他们居住分散,没有耕地,砍山为园,刀耕火种,狩猎与采集,生活十分困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 *** 帮助苗族同胞下山定居并分给田地,拨发耕牛、农具,建盖房屋,鼓励他们饲养家禽家畜,从事副业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使其安居乐业,生活条件逐年改善。20世纪50年代以前,苗族住宅都是茅草屋。20世纪50年代以后,苗族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大多数人已住上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平顶房或楼房。

  海南苗族妇女头顶束发,包扎一块绣有图案的方巾,上身穿无领、右开襟、长及膝的长衣,腰间绑一条布带,下穿腊染短裙。男子穿无领右襟上衣,下穿长裤。苗族男女服饰均以湛蓝为主色,服饰有着极强的民族特色,织绣工艺讲究,花纹丰富,色彩艳丽,点腊染是海南苗族织绣特有的技艺。传统婚姻以男子入赘形式较为常见,时间1-5年不等。

  海南苗族宗教信仰主要为祖先崇拜,敬奉 *** 皇为始祖。每年二月初二和六月初六都做粽粑祭奠,同时信仰墓主仙公、墓主仙婆。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信奉山鬼、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每次砍山、狩猎都要祭告山鬼保佑。1909年,基督教开始影响海南苗族社会,1910年以后,琼中地区部分苗族渐渐地信仰基督教,以上帝代替一切鬼神,凡遇一切不顺利的事情,祈祷上帝保佑。不信基督教的苗族仍然信奉祖先崇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族村寨实行“村老”和“山甲”制度。“村老”苗语称“洋戈”,是苗族村寨里的核心人物、自然领袖、首领,深受人们尊敬。每个苗族村寨不管有多少个姓氏、家庭,大家都要推举村寨里最有威望的长者来担任“村老”。其职责是调解纠纷,处理村寨内外事务,维持社会秩序等等。当选“村老”的条件是识汉字、能讲黎语和汉语、生产经验丰富、家庭经济充裕、秉公办事、有号召力、兼道公身份。选村老的时间一般在农历六月六日(即神农节),由村内公选。公选程序是先将符合条件的人名写在2块木卜(阴阳木)板上,由上届“村老”将写有名字的2块木板丢在地上,谁的名字出现次数多谁就当选“村老”。

  “山甲”是清末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苗族人民的统治,给苗族“村老”委任的官职。20世纪30年代以后, *** *** 在苗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给“村老”委任以乡长、保长、甲长等职。这样“山甲”就由原来的社会首领逐渐演变为地方政权人物,具有双重身份。有些“山甲”还和统治阶级互相勾结,凭借权势霸占山林、土地,无故处罚苗人,成为苗族的统治者和剥削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很少有文献记载海南苗族的经济生活。据清光绪《崖州志》记载:“又有一种曰苗黎,凡数百家。常徙移于东西黎境......时出城市贸易......至今犹善用药弩。辫发衣履,与民人同。惟妇女孩子黎明装.皆能升木如猱,不供赋税,不耕平土,仅伐岭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徙,岭茂复归。死则火化,或悬树杪风化。善制药着弩末,射物,虽不见血亦死。……”《感恩县志》记载:“(苗人)不耕平土,仅伐山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移,岭茂复归。”可见,“刀耕火种”为海南苗族传统的生产方式。

高山族;高山族在古代以裸为美。仅以幅布遮阴,毛皮围腰。但接触汉文化以后,逐步形成男穿长衫女着裙,讲究服饰美。衣服除兽皮、树皮外,多用自织麻布并加彩纹装饰。男子衣饰类型,北部常见无袖胴衣、披衣、胸衣、腰带;中部常见鹿皮背心、胸袋、腰袋、胸衣、黑布裙;南部常见对襟长袖上衣、腰裙、套裤、黑头巾等。女子衣饰类型包括短衣长裙和长衣短裳。雅美人服饰简单,男子以丁字布遮下身,上穿背心;女子通常上穿背心,下着筒裙,冬天以方布裹身。

高山族的饮食以谷类和根茎类为主,一般以粟、稻、薯、芋为常吃食物,配以杂粮、野菜、猎物。山区以粟、旱稻为主粮、平原以水稻为主粮。平埔人还特产香米、喜食“百草膏”(鹿肠内草浆伴上盐即是)。昔日饮食皆蹲踞生食,现在饮食、烹饪、享用十分考究。高山族嗜烟酒、食嚼槟榔

高山族过去是依山傍水,巢居穴处,或辟竹编茅,架木为屋。现在住宅类型有木屋、竹屋、茅屋、板岩石屋、草顶地下房屋等,但十分讲究造型和实用相结合。大都呈长方形或四方形,有门无窗。

高山族还有黥面、文身、凿齿、涅齿、穿耳、除毛、束腹等身体装饰习俗、身体装饰一般出于成年、美观、联姻、纪功、尊贵等目的。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男女大多自由恋爱结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爱情,有的阿美妇女到男方家赠物表示相思。丧葬形式,泰雅人、布农人、曹人多行屋内葬,埋尸于死者床下。排湾人、雅美人行野外墓葬,阿美人将死者埋葬在屋前后空地,对恶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高山族有许多禁忌:妇女怀孕后,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猫、穿山甲和并蒂果实等,忌生双胞胎;忌见蛇、山猫、鼠、横死者及其葬地;忌见动物交尾;严禁放屁、喷嚏、同族 *** ;禁忌吃动物头尾;禁忌男人接触女人专用的机织、麻织品、小锄及猪圈;禁止女性接触男人专用的武器、猎具、会所等等

白族:风俗习惯

白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儿子成婚后即行分居,父母一般从幼子居住。在地主阶级中,有少数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同宗同姓不通婚,但例行姑舅表婚。。有女无儿的可以招赘,无儿无女的也可以抱养同族弟兄的子女(过继)或养子。赘婿和养子要改名换姓,才能取得财产继承权。

白族在元代以前盛行火葬。元代以后,因受汉族的影响而改为土葬。丧葬仪式一般比较隆重。

平坝地区白族人食稻米、小麦,山区的则以玉米、养子为主。白族人民喜吃酸、冷、辣等口味,善于腌制火腿、弓鱼、油鸡棕、猪肝酢等菜肴,又喜吃一种别具风味的“生肉”或“生皮”,即将猪肉烤成半生半熟,切成肉丝,佐以姜、蒜、醋等拌而食之。白族人民还喜喝烤茶。

苗族: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更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 *** 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更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有的

  苗族是海南岛的世居民族之一。现有人口6万余人,居海南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第二位。苗族有本民族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海南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中的瑶语支。全岛苗族语言统一,没有方言差异。海南苗族自称“金门”或“金第门”,“苗”是他称。

  苗族迁移海南岛始于明嘉靖至万历年间,从广西等地作为兵士被朝廷征调到海南,撤防后一些苗族士兵落籍海南,也有一部分因谋生而移居海南岛,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

  海南苗族主要分布在海南岛的中南部山区,以农耕和种植业为主,也有走向市场,从事商业的苗族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海南苗族没有固定的居住点,他们在深山密林中,过着“一年一砍山,几年一搬家”迁徙不定的游猎生活。他们居住分散,没有耕地,砍山为园,刀耕火种,狩猎与采集,生活十分困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 *** 帮助苗族同胞下山定居并分给田地,拨发耕牛、农具,建盖房屋,鼓励他们饲养家禽家畜,从事副业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使其安居乐业,生活条件逐年改善。20世纪50年代以前,苗族住宅都是茅草屋。20世纪50年代以后,苗族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大多数人已住上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平顶房或楼房。

  海南苗族妇女头顶束发,包扎一块绣有图案的方巾,上身穿无领、右开襟、长及膝的长衣,腰间绑一条布带,下穿腊染短裙。男子穿无领右襟上衣,下穿长裤。苗族男女服饰均以湛蓝为主色,服饰有着极强的民族特色,织绣工艺讲究,花纹丰富,色彩艳丽,点腊染是海南苗族织绣特有的技艺。传统婚姻以男子入赘形式较为常见,时间1-5年不等。

  海南苗族宗教信仰主要为祖先崇拜,敬奉 *** 皇为始祖。每年二月初二和六月初六都做粽粑祭奠,同时信仰墓主仙公、墓主仙婆。自然崇拜也占有重要地位,信奉山鬼、海龙公、土地公、灶王公等。每次砍山、狩猎都要祭告山鬼保佑。1909年,基督教开始影响海南苗族社会,1910年以后,琼中地区部分苗族渐渐地信仰基督教,以上帝代替一切鬼神,凡遇一切不顺利的事情,祈祷上帝保佑。不信基督教的苗族仍然信奉祖先崇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族村寨实行“村老”和“山甲”制度。“村老”苗语称“洋戈”,是苗族村寨里的核心人物、自然领袖、首领,深受人们尊敬。每个苗族村寨不管有多少个姓氏、家庭,大家都要推举村寨里最有威望的长者来担任“村老”。其职责是调解纠纷,处理村寨内外事务,维持社会秩序等等。当选“村老”的条件是识汉字、能讲黎语和汉语、生产经验丰富、家庭经济充裕、秉公办事、有号召力、兼道公身份。选村老的时间一般在农历六月六日(即神农节),由村内公选。公选程序是先将符合条件的人名写在2块木卜(阴阳木)板上,由上届“村老”将写有名字的2块木板丢在地上,谁的名字出现次数多谁就当选“村老”。

  “山甲”是清末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苗族人民的统治,给苗族“村老”委任的官职。20世纪30年代以后, *** *** 在苗族地区推行保甲制度,给“村老”委任以乡长、保长、甲长等职。这样“山甲”就由原来的社会首领逐渐演变为地方政权人物,具有双重身份。有些“山甲”还和统治阶级互相勾结,凭借权势霸占山林、土地,无故处罚苗人,成为苗族的统治者和剥削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很少有文献记载海南苗族的经济生活。据清光绪《崖州志》记载:“又有一种曰苗黎,凡数百家。常徙移于东西黎境......时出城市贸易......至今犹善用药弩。辫发衣履,与民人同。惟妇女孩子黎明装.皆能升木如猱,不供赋税,不耕平土,仅伐岭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徙,岭茂复归。死则火化,或悬树杪风化。善制药着弩末,射物,虽不见血亦死。……”《感恩县志》记载:“(苗人)不耕平土,仅伐山为园,以种山稻,一年一移,岭茂复归。”可见,“刀耕火种”为海南苗族传统的生产方式。

医学

苗药

苗族居住的山区药物的资源种类之多,产量之大,品质之好,是许多平坝地区所不能及的。常见的药可达1500种之多,常用的约200种,最常见的药材,如:各种血藤、铁筷子、百金条、白龙须、蓝布正、地星宿、果上叶、黑骨藤、飞龙掌血、草乌、大风藤、八爪金、*羊藿、海金沙、透骨香等等。另有部分珍稀品种如八角莲、九月生、金铁锁、一支箭、仙桃草、穿山甲、和气草、菌灵芝关药市上也偶有出售[19] 。

中国苗族聚居的广大地区建立了不少的药材种植生产基地,大力开发常用的药材。有的成为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等的原料。有的已进入民族地区医院供医院配方用药。有的省份还对部分苗族民间有效方剂进行了发掘、筛选、整理工作,一部分确有开发价值的成方制剂已被收入《民族药地方标准》中[19] 。

饮食

酸汤鱼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麦、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酸辣二味是苗族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因此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日久形成习惯。[9]

苗族人尤其喜欢吃酸,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制酸汤、酸菜、酸辣,腌制鱼肉,苗家的酸汤鱼肉嫩汤鲜,清香可口,闻名遐迩。苗族喜饮酒。平时劳作之余,喝一点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亲友来访,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以酒待客,久之形成了一套喝酒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很多地方的苗族宴饮和敬酒时,还有唱酒歌的习俗。湘、桂、黔交界地区的苗族还流行喝油茶,它不仅是苗家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还是平时饭前饭后的一种特制饮料,有些地方甚至以油茶当中饭吃。湘西、黔东北和重庆南部则将炒米茶作为过年节时饮用和招待亲友贵宾的高档饮料[9] 。

饮食

酸汤鱼

苗族饮食习俗自有其特点。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为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麦、燕麦等为主食。副食种类很多,肉类有自家养的家畜、家禽和鱼类,蔬菜有豆类、菜类、瓜类,此外还采集野菜和从事渔猎等以补充。酸辣二味是苗族生活中不可缺少之物。过去,由于山区缺少食盐,因此很多苗族人民终年淡食,只能以酸辣调味,日久形成习惯。[9]

苗族人尤其喜欢吃酸,几乎家家户户都自制酸汤、酸菜、酸辣,腌制鱼肉,苗家的酸汤鱼肉嫩汤鲜,清香可口,闻名遐迩。苗族喜饮酒。平时劳作之余,喝一点酒,舒筋活血,消除疲劳;亲友来访,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必以酒待客,久之形成了一套喝酒的传统习俗和礼仪,很多地方的苗族宴饮和敬酒时,还有唱酒歌的习俗。湘、桂、黔交界地区的苗族还流行喝油茶,它不仅是苗家待客时必备的饮食佳品,而且还是平时饭前饭后的一种特制饮料,有些地方甚至以油茶当中饭吃。湘西、黔东北和重庆南部则将炒米茶作为过年节时饮用和招待亲友贵宾的高档饮料[9] 。